西班牙語中「連代動詞」到底是啥東西?(一)


西班牙語中「連代動詞」(Verbos Pronominales) 是一個經常出現的概念,但因為英文很少類似的東西,對一般以英語文法來理解西語的學生來說很覺得艱澀難懂,而坊間的解釋也有些眾說紛紜。以下則是我綜合了網上的資料後得出來比較系統化的分析,大家可以參詳一下。

首先,解釋一下 Verbos Pronominales 這個專稱的由來。

Verbos 就是西語「動詞」的意思,而 Pronominales 就是代名詞 Pronombres 的形用狀態,代名詞當然就是我們所說的「你、我、他/她/它(們)」等代替名詞全稱的詞彙了。故此, Verbos Pronominales 就是和代名詞有關的動詞,那關係就是該動作的受詞和主詞是相同的個體,即個體把動作執行在自己身上,受代名詞其實就是指涉回主詞,與動詞的人稱時態相呼應。在西語中,第三身的受代名詞不論單眾數都以 -se 表達,大概可以當作英文的 oneself / themselves 去理解,於字典中這些連代動詞都有 -se 接在原形的後面,例如:

  • acordarse(記起)
  • despertarse(起床)
  • llamarse(稱作)
  • preocuparse(擔心)
  • casarse(結婚)
  • escribirse(寫出)

中文譯作「連代動詞」或許就是這樣的由來。不過取決於實際情況,使用時受代名詞往往都會放在動詞前面,並和主詞身份對應,亦即:

  • ¿Te acuerdas? (你記起嗎?)
  • Se despierta a las ocho en punto.(他八時起床。)
  • Me llamo Miguel.(我叫作邁克爾。)
  • No te preocupes.(請你不要擔心。)
  • Se casarán este año.(他們將於今年結婚。)
  • ¿Cómo se escribe el numero 52 en español?(西班牙語的 52 怎樣寫?) 
由於西語大多時間都會將受代名詞放在動詞前,同時省略主詞,大家一定要習慣這種句式,不要把主詞和受詞混淆…話雖如此,在連代動詞的世界裡,很多受詞何以如此都不容易理解,所以大家還是記著上面那些都是受代名詞就好了!反正除非出現混淆的情況,一般來說西語都不寫主詞,大家都能自行從動詞時態推敲出。

好了,說了這麼久,就讓我們來看看連代動詞下面再有哪些區分:


以上是我綜合不同方面資訊後自行作出的分類,但語言學沒有絶對的真理,也會有其他人持不同的看法;但我認為在幫忙理解上,這是個不錯的分析。就讓我先看第一個類別:

  1. 反身動詞 (Verbos Reflexivos)
很多時又叫作「自復動詞」,意思都是指個體把動作執行在自己身上,即主語和受詞是相同的人物,如上述的例子

  • Me llamo Miguel. 
字面意思就是「我叫自己做邁克爾」,亦即「我叫做邁克爾」。

  • Se despierta a las ocho en punto.
「他八時正把自己弄起床」,就是「他八時正起床」的意思。或許聽上去有些奇怪,因為英文 wake up 可作不及物動詞用,所以不是很簡單的 Despierta a las ocho en punto 就可以了嗎?但西語就是規定某些動詞一定要加上受詞,如此一來就要把自身代名詞加進去,那就是「反身」的意思!

留意這些動詞不一定要作反身之用;如果受詞是其他人或物,就變成一般的及物動詞句子了,例如:

  • Me llamo Miguel, pero mi madre me llama Miguelito*. 
「我叫做邁克爾,但我媽叫我作小邁克」。在後面一句,因為現在是說我媽稱呼我,所以動詞人稱要變成第三身的 llama,但被稱呼的仍然是我,所以受代名詞仍然維持 me。

  • ¡Su esposa le despierta a las ocho en punto! 
「他太太八時正把他叫醒了!」留意受代名詞變成了 le 而不是 se,雖然兩者都是第三人稱的受代名詞,但因為現在是他太太叫醒他,已經不是反身動作,所以受代名詞要變回一般的 le/la 而不是 se了!

由此可見,反身動詞不是其動詞的本質,只是多數情況下都會把執行動作者自身作受體而已。

其餘三種用法,下篇再談。

*西班牙語喜歡在名稱後加上 -ito 來表達親切感,就好像中文的「小...」一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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