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句「Yes, I want」就讓你的英文露餡了!(下)
在 這題目的上篇中 ,我解釋了用 Yes, I want! 來回應別人的問題時犯了什麼錯誤。但有些時候我們的而且確會看到 want 字結尾的情況,就讓我們在這裡檢視一下。 1. This is the ice-cream (which/that) I want . 這其實並不算是例外情況,因為這裡 want 是放在子句 (relative clause) 中,來形容已在主句 (main clause) 中出現了的受詞,即是: 主句:This is the ice-cream. 子句:I want the ice-cream. 子句是用來附加描述 the ice-cream,在嵌進主句後不用將其再重覆,所以這裡的受詞祇是放了在前邊而已,並非消失了;want 仍然是及物動詞。 另外留意因為這裡 the ice-cream 是子句的受詞,放入或省略關係代名詞 (which/that) 都可以。 2. If you want , you can borrow my book. 這個就有點尷尬了!因為 want 明明是及物動詞,卻沒有任何明顯的受詞放在前頭,但我可以肯定告訴大家:很多以英語為母語的人都會這樣講! 我唯一能給出的說法是:這並是不正統的用法,因為正統的用法必須加上 to 在後面,亦即 If you want to , you can borrow my book. 當中 want to 就可以用來省略後面的動作 (borrow my book),因為該動作在句子後出現,所以不用在前面重覆。 一個與此相同的類比就是 have to (do something),在省略時不可以刪掉 to 的,兩個例子放在一起就很明白了: 問:Do you really have to do this? 答:Yes, I have to /No, I don't have to (do this). 問:Do you really want to do this? 答:Yes, I want to /No, I don't want to (do this). 基本上兩組對答的格式是全完一樣的,祗是一個是問「是否真的需要做」,另一個是問「是否真的想做」,大家都可以把 do this 省略掉,但若就刪去 to 就會感覺很...